据报道,黄光裕于2010年8月4日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,要求撤销陈晓公司事会主席和执行事的职务。黄光裕作美公司大股东能否罢免作司事会主席的陈晓。国美电器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一、案例的背景 一)国美电器的简介: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综合企业公司, 是的一家 连锁型 家电销售企。
事会不仅要对全体股东负责,尔多斯强制腾房更重要的是司利服务。”北学经济究所所杰民告诉本刊,事会本身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,后者作司最高权力机构。国美事件体现的公意义及学经济法的体会 (系):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专业及班级:08 级电子商务(2)班 学生名: 120082484202010 国美事件体现的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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